2008荷兰莱顿大学-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项目通知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Leiden University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莱顿大学是我校的友好院校,因此将为我校学生特别提供申请该奖学金项目的名额。该项目占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的全校100个名额。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莱顿大学对我申请人开放除列有LL.M.和Advanced LL.M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为博士待转期):留学期限至多48个月
(三)选派规模:
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为博士待转期):约20人
三、资助内容
经批准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待转生的留学人员资助期限暂定为一年,如果获得莱顿大学读博许可,可继续在莱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莱顿大学将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免除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包括第一年的博士待转期)。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它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莱顿大学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莱顿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待转生人员的录取通知须表明校方将减免留学人员博士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2008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2008年2月1日)以莱顿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有关信息请见:http://www.leiden.edu/ 以下的scholarship专栏。申请人应在外方申请材料首页上方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Leiden University Joint Program”。本项目外方联系及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Marlies Rexwinkel (Ms.)
Leide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Office
Gravensteen Pieterskerkhof 6
2311 SR Leiden, The Netherlands
Tel:+31 71 527 3168 Fax:+31 71 527 7298
Email:M.Rexwinkel@io.leidenuniv.nl
Website: http://www.leiden.edu/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需于2008年2月1日之前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给外方的申请资料及厦门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国际处网站下载)需同时递交给学校国际处(电子版发至email:ws@xmu.edu.cn,纸质版交至嘉庚主楼802室)。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网上报名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莱顿大学英文官方全称(Leiden University)并严格按照校方正式录取函上所注留学期限填写“资助期限”栏。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自2007年11月12日起提供咨询,各受理结构自2008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荷兰莱顿大学正式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荷兰莱顿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8月底,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69
传真:010-66093963 E-mail:lt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07年11月-2008年2月20日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 |
|
2 |
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莱顿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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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6 |
8月底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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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国际处
2007-12-26